3月30日晚上,一则“海丰县东门头路段发生抢金项链事件”的视频迅速传遍各微信群。经查实,30日下午四点多,海丰东门头发生一宗两辆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,但却被路过的敖某龙(男,42岁,香港居民,原籍海丰县海城镇人,)说成“抢金项链”事件并在微信圈传发,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。在市局网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龙津派出所联合县局网监大队和云岭派出所,于31日下午,抓获犯罪嫌疑人敖某龙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 |
4月23日,由陆丰市公安局和市创文办联合主办、以“文明陆丰 你我共建”为主题的助力创[详细]
市民朋友们:为大力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,改变县城主干道摩托车与汽车交叉混行、临[详细]
为大力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,防治城区交通噪声污染,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[详细]
为全力营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,积极构建文明、畅通、有序的交通通行秩序,今年以来[详细]
4月17日上午,陆城交警中队在东海大道陇头路口执勤,对一名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驾[详细]